卫生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医疗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管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开展预防、保健、治疗、消灭疾病的爱国卫生运动,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为经济建设服务。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1、 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研究编制全县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予付诸实施和监督执行。
2、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全民的卫生保健意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3、 研究制定并监督落实防疫灭病措施,控制以至消灭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其它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搞好"四苗六病"的防治。
4、 负责劳动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和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的卫生标准,组织卫生监测、评价实行卫生监督。
5、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实现初级卫生保健指标。组织搞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防治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降低孕妇、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及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率。
6、 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卫生执法单位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7、 指导分析医疗卫生工作,加强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个体开业行医的审批及组织管理工作。
8、 负责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9、 加强县、乡(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设,做好医院分级管理和医疗监督工作。加强医务劳动鉴定和优生优育、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10、 调查处理各类医疗事故和医疗纠风。
11、 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12、 搞好卫生统计工作。
13、 搞好群众来信的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
14、 搞好医疗卫生系统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医德医风建设。
15、 搞好机关档案及保密工作,并作好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16、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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