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首页 政府职能 政务公开 湟源概况 党政机构 领导风采 农林牧水 招商引资 金色旅游 统计专页
你现在的位置:政府职能>> 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
1、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 项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 观、宗教观的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 社会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2、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转变职能。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多渠道争取资金。为我县少 数民族定点企业和乡镇企业在优惠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
3、及时掌握了解全县民族地区的教育,帮助解决一 些实际困难。
4、认真做好全县民族成份的恢复和改正工作。
5、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教育宗教 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和睦相处。帮助支持寺院 走自养道路,提高自养能力,减轻信教群众负担。
6、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职业人员的管理,把宗教活动纳入 宪法和法擦允许的范围。
7\管理和校用好民族经费。
8、做好本部门的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