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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根据《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湟源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宁委[2001]215号)文件精神,组建了湟源县林业旅游局,挂湟源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林业旅游局是全县林业、旅游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承担林业和旅游行政职能。
一 、主要职责及承担的业务
1、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协助县政府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3、协助县绿化委员会、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指挥部、县城南北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进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4、组织开展林业政策、《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林业科技知识、生态环境形势等的宣传教育。
5、制定本系统工作、学习、生活制度,组织管理局属两个职能科、县森林公安分局、林业工作站、园林管理站、东峡国营林场、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调查设计队以及十个乡林业工作站、苗圃等下属单位,督促检查下属单位各项工作落实、制度的贯彻情况。
6、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及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育苗、造林、封山育林、幼林抚育等)。
7、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组织开展林业资源调查,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资源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辖区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8、核定并落实年度采伐指标,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林木采伐、运输、销售。
9、开展林业行政管理及执法工作,进行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全县内国营、集体、私人林木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组织开展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和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
10、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
11、运用、推广林业生产适用科学技术,总结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它收费,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当地各项林业资金。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
14、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的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监督全县从事旅游行业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1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全县旅游发展短、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和开发建设;编制和建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实施;指导旅游生态保护工作。
16、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负责重点景区及建设项目行业评价。
17、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经济指标及今后的发展目标
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82万亩,其中有林地5万亩,灌木林地52万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为5万亩,四旁植树1153万株,森林覆盖率为24.75%。全县旅游资源分为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和宗教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主要有:省级森林公园大黑沟、东峡林区、小江南芦苇荡、华石山、宗家沟及人民公园等;人文旅游资源主要有:日月山、城隍庙、石堡城遗址、文庙、火祖阁、南北古城遗址、卡约文化遗址等景观;宗教旅游资源主要有:道教圣地北极山、藏传佛教寺院东科寺、蒙古族寺院扎藏寺等。
今后以实施生态(绿化)品牌发展战略为目标,以"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县城南北两山绿化等工程为主,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力争经过五至十年的努力,把湟源县生态绿化这个品牌做大、做强,把湟源县建成省会西宁市的水源后备基地,使生态建设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以日月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龙头,以城隍庙、北极山、大黑沟、华石山为网点,集中开发具有高原特色和湟源特色的景区、景点,推动全县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本局现下设林业行政管理和旅游管理两个职能科,目前在本局设有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退耕还林(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南北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本局下设一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七个股级事业单位,分别为湟源县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级单位),湟源县林业工作站、湟源县园林管理站、湟源县东峡国营林场、湟源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湟源县南山国营林场、湟源县林业调查设计队、湟源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林业站与林业调查设计队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下属有十个乡(镇)林业工作站、沙家林国营苗圃和星泉国营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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