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
1949年9月8日湟源解放,9日湟源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行政办事机构设有秘书科、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保安科、税务科。1954年底科、室增至13个。
1955年5月县人民政府改名为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至1956年共设18个科、室、局。1957年缩编机构,科改为局,设14个局、室。
1958年8月公社化后至1959年12月,县委、县政府合署办公。
1961年至1962年精简机构,局改为科,共设12科、室。1965年再减为11个科、室。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学校机关单位陆续成立各种群众组织大造其反。1967年2月开始“夺权”,县成立中华人民解放军湟源县抓苦命促生产指挥部,取代了县人委,“军管组”取代了公安、检查、法院。1968年2月,成立军、干、群三组合的湟源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由19人组成,设常委11人,干部代表王宪任主任,军队代表胡福祥、群众组织代表王美任副主任。县委统揽全县党和、政、财、文大权,实行党政合一,“一元化”领导。下设政治、财贸、宣传文卫、计划工交、农牧、政法、群工、办事8个组和来信来访室。各部门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同年6月又调整为政治部、生产指挥部、政法组、办公室。1969年7月政法组改为保卫部。1971年恢复原科、室建制。1973年3月撤销保卫部,恢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10月撤销政治部,恢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办公室(与县革委办公室署办公至1979年11月)。11月撤销生产指挥部。同年,相继撤销各科、委、室、行、校革命领导小组,恢复科长、主任、行长、校长等名称。1974年至1980年又相继增设了一些科、室。
1981年1月,恢复县人民政府。历时12年之久的县革命委员会宣告结束。1985年底,县政府共设29个局、委、室。
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沿革表
年度 县政府名称 办 事 机 构
1949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文教科、建设科、
保安科、税务局
1950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民政、财政、文教、建设 四个科依次改称一、
二、三、四科,增设粮食局、工商科。
1951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与1950年同。
1952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增设卫生科。
1953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一、二、三、四科恢复民政、财政 、文教、
建设科原称,粮食局改称粮食科,增设统计科、
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人民检察委员会。
1954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人民检察委员会改为省检察厅派驻湟源监察室
1955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秘书室改称办公室,增设手工业管理科、交通
科、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
1956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建设科、粮食科、工商科、手工业管理科依次
改称农业局、粮食局、商业局、工业科,增设
人事科、劳动科、移民垦荒科。
1957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机构合并,科改称局。设办公室、民政局、财
政局、税务局、文卫局、,农林局、水利局、粮
食局、商业局、工业交通局、计划统计局、公
安局、监察室、体委。
1958年-1959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县委、县人委合署办公。设办公室、政法公安部
、工业交通部、农村工作部、财粮贸部、文教
卫生部、福利部、劳动 装部、计委、科学技
术委员会(简称科委)、监察委员会。
1960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县委、县人委分开办公。县人委恢复1957年
年原设各局、委室,其中文卫局分设为文教局、
卫生局、工业交通局分设为工业局、交通局。
1961-1962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精简机构,局改称科。1962年底,设有办公室
、民政科、财政科、文卫科、农牧科、粮食科、
工商科、统计科、公安局、税务局、工交局、
体委。
1963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文卫科分设文教科、卫生科、工商科分设工交
科、商业科、卫生科、计统科分设为计委、统
计科。
1964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计委与统计合并为计统科。
1965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精简机构,设办公室、民政科、财税科、农牧
科、文教科、卫生科、计统科,商业科与代销
社合并这综合贸易公司,粮食科、工交科、公
安局。
1966年 湟源县人民委员会 与1965年同。
1967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湟 与1965年同。
源县抓革命促生产
指挥部
1968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初设政治、财贸、宣传文卫、计划工交、农牧
政法、群工、办事8个组织和来信来访室。同
年6月调整合并为政治部(下设宣传、文教 、
干部组织组),生产指挥部(下设财贸、综合、
民卫、工交、农牧组)。政法组、办公室。
1969-1970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政法组改为保卫部(下设政保、治安、审 、
办事组)。
1971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恢复科室建制,设文教科、财税科、粮食科、
商业科、卫生科、计委、工业交通科、农牧科、
体育科、轻手工业科。
1972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恢复民政科、增设计划生育办公室。
1973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撤销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恢复公安
局、法院、检察院。
1974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增设水电科。
1975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增设多种经营办公室、农机管理科、知识青年
办公室。(简称知青办)。
1976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与1975年同。
1977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增设社队企业管理科。
1978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增设物资科、文教科分设为教育科、文体科、
(与体委合署办公),撤销多种经营办公室。
1979年 湟源县革命委员会 恢复统计科,增设工商行政管理科,计委与知
识青年办公室合署办公;农牧科分设农林科、
畜牧科,县委、县革委办公室分开办公。
1980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各科改为局,计委与知青办分设,文体局
分设为文化局、体委。
1981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恢复县人民政府,设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局、
教育局、文体局、财政局、税务局、计委、统
计局、商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农
农机管理局、社队企业管理局、水电局、公安
局、司法局、科委、体委 、农牧局、档案局、
物资局、农业区化办公室、轻工业局、基本建
设委员会(简称建委)、卫生局与计划生育办公
合署办公,撤销知青办。
1982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与1981年同。
1983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撤销物资局。
1984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增设广播电视局、林业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审计局,轻工业局改称工业局,建委改称城乡
建设环境保护局,另设交通局。卫生局计划生
育办公室全并为卫生计划生育局,计委改称计
划经济委员会(简称计经委),农机管理局并入
农牧局。
1985年 湟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民政局、劳动人事局、财政局、税务
局、审计局、统计局、农牧局、林业局、水电
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计划生育局、广播
电视局、工业局、交通局、工商管理局、乡镇
企业局、商业局、外贸局、粮食局、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局、司法局、公安局、民族宗教事务
局、档案局、计经委、科委、农业区划办公室。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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